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在今年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天,我会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安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公民,我们要提高警惕性,防范一切可能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并尽可能地与这种危险的行为斗争。但更基本的是,自己不能成为“砸锅”“破墙”者,不要让自己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负面因素。正如专家所言,“国防也是心防”,国家安全仅仅依靠国家、政府来保卫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全民参与、人人行动,才能形成铜墙铁壁,应对一切敌对势力。
国家的安全,终究是我们个人的安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设立的目的,就是要让国家安全这个概念,深深地嵌入每一个公民的大脑,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从思想上将国家安全重视起来。一年只有一个“四一五”,但我们要一直做国家安全卫士,贯彻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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