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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黄山市首届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黄山社科     浏览次数 : 5253     时间 : 201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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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委宣传部、社科联,市直有关单位、社科类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新型智库作用,为我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和“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共筑更美更富黄山梦”提供智力支持,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依据《黄山市社会科学奖评选奖励办法》(黄政办〔2015〕17号)文件规定,决定开展黄山市首届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黄山市社会科学奖设特别奖和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特别奖根据实际成果情况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20名,一等奖在评奖数的10%以内,二等奖在评奖数的30%以内,其余为三等奖。著作类与论文类分设。
    二、指导原则:
    黄山市社会科学奖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全面促进我市社科理论创新和多出成果、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目标实现。坚持作品原创和突出地域特色,坚持依法规范、质量第一、宁缺勿滥和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评奖时间及范围:
    1、参评成果时间:
    黄山市社会科学奖推荐的参评成果应为在 2013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2、参评成果范围:
   (一)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正式出版的优秀学术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文献、社科普及读物),公开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报告(文艺创作、新闻报道、教材除外)。
   (二)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安徽省社科联立项并通过鉴定结项的课题成果。
   (三)应用对策性成果包括不宜公开发表并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内部研究报告,已被有关部门采用并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具有鉴定验收报告或市(厅)级以上单位书面证明和佐证材料。
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成果,主要研究对象是社会科学方面的,虽借鉴运用了自然科学的内容、手段和方法,其成果亦可列入社会科学评奖范围。
    3、参评申报时间:
    从 2016 年 8月20 日至 2016 年10月20 日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4、申报人员范围:
   (一)参与评奖的成果必须是本市区域内的个人或集体创作的社会科学领域研究成果。
   (二)本市作者同市外作者合作的成果,必须是本市作者主编或本市作者完成的篇幅占整部作品50%以上。
    四、申报途径:
   (一)各区县委宣传部、社科联;
   (二)市直各部门、高等院校、大型企业、中央及省驻黄科研机构;
   (三)市属社科类社会组织。
    受理申报的单位,应推举有较高学术水平、办事公道的专家组成初评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写出评审意见并盖章,登记造册汇总后报送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科联)。
    署名为单位的成果,原则上以署名单位名义申报。若变更申报人,须提供经署名单位和参与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并由成果主要作者以集体名义申报。
    五、相关要求:
    1、参评成果必须为原创,不得涉及知识产权纠纷。一人只能申报一个研究成果。凡发现有剽窃、侵夺他人学术和创作成果,或者以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市社会科学奖的,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奖金。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市社会科学奖的,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必要的处分。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纳入国家、省级出版项目的再版成果;
   (二)已经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成果;
   (三)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署名人有争议的成果;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
   (五)现职副厅级以上党政机关干部的专著、论文或为第一主编的合著。
    已获得高于本奖励级别成果奖的,不再纳入评选范围,可由市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市人民政府给予特别奖励。
    3、参评者须填写《黄山市社会科学奖评选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参评成果原件、相关奖项原件及其复印件。
    4、评审工作成立专业评委会,并根据申报成果的学科等情况,设立若干学科评审组,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参评作者不得担任评委会成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作者作品时应当回避。评奖程序依照个人申报、受理单位初评、学科评审组评议、评审委员会评审、市社会科学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获奖名单、公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流程进行。
    5、评审严格依照《黄山市社会科学奖评选奖励办法》进行。
    6、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黄山市社会科学奖评选申报表》请在“黄山社科网”(http://www.hsskl.cn/)下载。所有申报材料,请予 10 月 20 日前送达市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科联)。地址:黄山市委市政府大楼713室,联系人:倪姝娜,电话:2355439,手机:13635595173。
              

                                                                 黄山市社会科学奖评审领导小组
                                                                     黄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年8月18日

      黄山市社会科学奖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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