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社科字[2014]18号
关于加强社科类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各学科拔尖人才信息库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区县委宣传部、人才办、各社科类社会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有关精神,全面掌握我市社科人才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社科人才资源优势,深入推进社科类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为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2014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决定建立社科类各学科拔尖人才信息库。请各地各部门根据社科人才信息库相关条件组织推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信息库的重要意义
社科人才是我市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各学科拔尖人才信息库,发挥全市社会科学智力资源优势,促进人才工作信息化,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社科拔尖人才在服务社会、服务大众、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入库人才的范围
本次入选范围为: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历史学类(含徽学)、管理学类、政治学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新闻传播学类、社会学类等多个学科的所有专业。
三、入库人才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心社科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60周岁以下(有特殊贡献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原则上为在职专业人才,如已退休,则应为仍在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人才)。
(二)具体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资格之一者可推荐: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国务院和省政府津贴获得者;
3、受过省级以上表彰的社科专家、学者;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以上。
不具备以上资格,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推荐:
1、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良成果,在推动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受到市级表彰;
2、学术造诣深,是市内某一领域的学科奠基人或带头人,对该学科的建设、发展和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
3、在某一科学研究领域,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具有创造性或重大科学价值,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得到省内同行公认的。
四、有关要求
信息库按照“本人自愿、单位推荐、公开平等、择优入选”的原则建立。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法进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按照入选条件严格把关,遴选出的各个学科拔尖人才由各单位集中报送,确保符合条件的社科类拔尖人才全部录入系统。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填写《黄山市社科类拔尖人才登记表》,并于2014年9月20日前将登记表格电子版报送至 huizhoushehuikexue@vip.163.com
附:黄山市社科类拔尖人才登记表
中共黄山市委宣传部
黄山市人才办
黄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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