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翠宝
“新常态”一词用于经济发展,"新常态"作为中央对我国经济整体面貌和未来趋势的重要研判,对今后宏观经济政策具有导向性的重要意义。随着"新常态"的理念和思维的发展,"新常态"被广泛应用到其他领域,为其他领域的研究提供了新视角。如何适应新常态,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建工作者队伍是关键。本文从目前黄山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者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着手分析,对新常态下加强党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创新策略进行探讨。
一、如何认识新常态下的机关党建工作者队伍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党的建设已经步入了新的阶段,具有新特点。与过去相比,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坚持经济建设不放松这条主线下,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等方面建设也需要跟进和完善,以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党的建设也随着实践而进入了"新常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就党的建设工作提出了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首次提出“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重要论断,使党的建设工作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就要求机关党建工作者要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积极适应管党治党新常态,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对过去的党建思维方式来一次与时俱进的再认识、再审视,对过去抓党建的方式方法来一次革弊立新的再梳理、再完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各项要求上来,不能将抓党建仅停留在一般的号召和要求上,而是要真抓和实抓;不能就党建抓党建,不能就机关抓党建,必须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一主线,把党建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防止形成“两张皮”;机关党建工作者既要成为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也要成为经济工作的知情者;这些是今后一段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要求,也可以说是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常态。
二、新常态下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者队伍建设面临哪些机遇和问题
第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抓机关党建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大后,中央进一步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出了八个方面的要求,“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根本在责任、关键在担当,这些都是当前抓好党的建设最大、最好的机遇。第二,突出党建核心地位。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鲜明导向,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党建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最直观的体现、最直接的途径就是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好、巩固好、发展好;而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强弱、号召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机关党建工作者作风的好坏、素质的高低。因此,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者队伍建设上,加紧培养和建设一支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加紧建设一支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机关党建工作者队伍尤为重要。第三,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持续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求改革和改进党的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和工作手段,而机关党建面临的问题,需要从改革的思路中去寻求解决办法。这些,都迫使机关党建工作者在工作中不能放松,不能懈怠,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本职岗位,处理好“有为”与“有位”的问题,克服困难、勇于担当。第四,各级检察机关越来越重视基层党建工作。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重视加强党建队伍建设,加大党建工作投入,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全面形成党的建设工作新常态提供坚强的组织、队伍和物质保障。
虽然黄山市两级院党组织对党建工作者自身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党建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机关党建工作者业务知识急需提高,党支部委员会的整体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者大多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且都为兼职;多未经过严格、系统的党的理论知识培训以及工作程序、规范化建设培训教育;如黄山市两级院现任支委中有45%的人是由普通党员直接进入支委岗位的,没有从事过党务工作经历,开展党建工作一靠上级指导,二凭传统经验,在检察任务重、各项活动较多的情况下,不能很好地解决业务与党建的关系。二是职责任务不够明确,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不够好。黄山市检察院6个党支部书记都是由部门负责人担任、区县院11个支部中有10个支部的书记是由院领导担任;有的支部书记认为党支部书记是行政职务派生出来的,只要当上行政领导,同时也就当上支部书记,把书记职能看成是行政职务的附属品,感到只要把行政业务工作抓好,党支部建设也就自然好起来;有的支部书记认为支部工作太虚难开展,难见效,对抓党支部建设抱着应付态度,认为身在办案一线,安全管理等各项检察任务重,党建方面能够做好“三会一课”主要工作就行了,支部的组织活动往往局限于形式上的一年几次活动,支部活动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创新意识,对支部党员难以形成强大的吸引力。三是管理措施落实不够到位,激励机制还比较单一。与其他业务干部相比,党建工作者承担的业务工作量相对较大,但在学习培训、人员交流、提拔使用等方面的机会相对较少,这些激励机制党务工作者涉及不多,此外,机关里一定级别的干部会议党支部书记无法参加,一些干部考核中不去征求相应党支部书记意见等等,这些都极大地挫伤了党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机关党建工作者虽然存在这样那样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但面临的机遇不少,问题只有在发展中解决,困难只有在前进中克服,必须要抓住机遇、用好机遇,迎难而上、乘势而为。
三、新常态下机关党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思路
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新常态,必须把从严治党要求重点落实到到党建工作者的日常监督管理上,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常态化、全方位、多角度掌握了解党建工作者思想工作情况,以严要求、严标准、严措施,常抓不懈,抓在实处,抓出成效,形成党建工作者日常管理监督的“新常态”。
第一、加强培训教育,努力提高素质。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加大对现有党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力度,增强他们为机关、党员、为群众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其“愿服务”、“懂服务”、“会服务”,保证其“服务好”。要因人而宜、分类指导,采取多项措施,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者的实际情况,采取个性化的教育培训方式,对后备党建干部实行超前培训,重点是抓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学习;对新任支部书记实行岗位培训,按照“专家讲理论、领导讲党课、老支书讲体会”的方法,对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问题传经验、教方法;对任职多年的支部书记实行菜单式培训,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习什么。通过有针对性地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基层党建干部的业务能力。要通过组织到先进地区检察院考察学习、定期召开工作情况座谈交流会等方式,为基层党建工作者的工作和学习搭建交流、沟通和提高的平台。
第二、突出制度建设,注重科学管理。针对当前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党员行政领导兼任支部书记制度。从深化思想认识入手,教育和引导支部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自觉将党建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党建干部工作职责。对支部各支委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细化,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具体、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党建干部学习培训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学习培训时间,督促党建干部加强学习,防止学习培训走过场、无实效。四是建立党建工作者“双述双评”制度。全面实行基层党建工作者和党支部工作向全体党员、向上级党组织作出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者和党支部工作接受全体党员评议和上级党组织考评的制度。四是建立支部党建工作通报制度。上级院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建工作者会议,及时交流情况,部署任务,帮助和指导党建工作者理清思路,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五是完善党委检查评比制度。上级机关党委每半年要采取互评互检的方式进行一次督查,年终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记录、征求有关处室和群众意见等方式,对基层党支部完成情况一项一项地检查验收,综合定性评价,确保党建工作取得成效。
第三,突出考核奖罚,激发整体活力。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相关主管单位要根据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健全党建责任的考核制度,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参考,促使党建工作者充分发挥作用。一是要认真做好机关党建工作者的考核工作。把其完成党建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把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建工作者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注重对党建工作者工作情况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应给予责任追究。三是要强化党建工作创先争优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党建工作者和党员,予以大力表彰,树立典型,并对其进行宣传,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对从事党建工作时间较长、成绩突出的党建工作者,可由上级党组织颁发荣誉证书。对担任党建工作者时间较长,且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在交流、提拔、使用干部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予以考虑,以此调动和挖掘党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者岗位自身的吸引力。
第四,实施“关怀工程”,优化关怀机制。要切实体现对党建工作者的关怀,为其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事业舞台。一是实行定期走访制度。实行“四必访”,即基层党建工作者评先表优时必访、取得重大成绩时必访、发生苗头性问题时必访、生病住院时必访。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制度。支委间平时要加强思想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交流心得体会。三是实行定期座谈制度。院领导要坚持每年至少与基层党建工作者集中座谈一次,传授方式方法、听取意见建议,要主动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尽可能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四是组织要主动思考并解决党建工作者的政治待遇。比如干部考核原则上应听取党支部书记的意见建议,争取让党建工作者有更多的机会外出学习提高、参观考察等。要让党建工作者真正觉得党支部工作并非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而是必不可少、必须抓紧,是有所作为、大有作为的工作。
第五,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基层发展。要围绕“层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发挥好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和引领作用。一是要指导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明确基层党建中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让抓基层党建有目标、有方向、有任务。二是要相信基层、支持基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支持基层党组织更好地从实际出发安排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做支持基层工作的坚强后盾,三是加强对基层的分类帮助指导。要多做督促检查、交流经验、推广典型、沟通信息、提供服务的工作,及时纠正基层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加强帮促,保证基层党支部建设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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